按照住建部印发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21年6月起,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将由原来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授牌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住建系统直接认定并授牌。
为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适应新的工作模式,市住建委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科教处、绿建中心共同组织各区住建委参加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和标识式样视频培训,并要求各区住建委在对相关政策有了清晰深刻了解基础上,录制培训视频供今后工作学习和参考。二是完善沟通联络渠道。完善与我市各区住建委的工作联络群,在群内通报工作信息,交流工作体会和心得,为今后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建筑节能、超低能耗建筑等领域的相互交流与协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明确推动措施。理顺各层 级关系,建立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确保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实现 高起步;完善并优化绿色建筑专家库,助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向社会发布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2022-2025年具体工作目标;尽快发布双碳目标工作方案等,多措并举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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