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物业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物业事务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我市物业行业各类数据统计、分析;承担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县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全市物业管理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物业事务中心内设2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662,937.5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2,972,155.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5,000元,占60.58%;上级补助收入784,400元,占16.82%;其他收入559.06元,占0.01%。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4,662,937.58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2,972,155.61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526.68元,占60.64%;项目支出1,198,013.38元,占25.69%。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21842.3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342265.6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70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年金的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50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74000元,主要用于:员工医疗保险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7.6元;“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84714.7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费、信用等级评定等项目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74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03700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101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30927.8元,其中:“基本工资”303717元,津贴补贴203674.6元,绩效工资579032元,养老保险缴费148000元,职业年金缴费59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000元,住房公积金352504.2元,医疗费11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费发放。
五、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七、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00元。
八、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2018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