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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废止《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住建科函〔2020〕405号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当前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我委研究,决定废止《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建科〔2013〕746号)。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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