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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房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19-11-04 10:45:00

津建质安总〔201945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2019年房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质安监管支队,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质安监管总队在企业自查、监督机构普查的基础上,于2019108日至1028日,在全市开展了天津市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共抽查工程31项,建筑面积118万平米,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8份,提出整改意见80条,其中质量整改意见60条,安全整改意见20条。主要对节能保温和钢材等进行了监督抽检。保温材料抽检15组,合格14组,1组不合格;网格布抽检1组,合格1组;锚栓抽检10组,合格10组;钢筋封样抽检7组,合格7组;经核查,不合格保温板材未使用于工程中,现不合格材料已清退出场。

检查表明,多数参建单位能够落实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建筑节能和门窗、幕墙安装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方面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节能设计变更图纸审查程序执行不严;节能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保温材料复试报告滞后或复试项目不齐全;节能保温材料和外窗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外墙保温粘结不牢固,且未完全按方案施工,粘结面积小于70%;防火隔离带局部未设置;窗框型材型号与图纸不符;窗口、空调挑板细部的节能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窗框缝隙填充不饱满;外窗副框安装不牢固。

(二)安全方面主要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人;防砸棚、楼梯间、电梯口防护不到位;安全通道不畅通;吊篮未办理延期登记;吊篮验收资料不齐全;未提供;吊篮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实际不符;吊篮限位器失灵,且私自改装。

三、问题较突出的项目

(一)中澳游艇城2010-4-14-2号地块项目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天津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港保税区中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宝坻区美墅花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中交美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环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尚湖苑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中海天嘉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四)南开区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新建看守所及公安业务用房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勘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对上述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层级管理作用,把企业质量安全自维自控落到实处。各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市质安监管总队将不定期对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进行跟踪检查,坚持“无事不扰、利剑高悬”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2019年111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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