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住建执总〔2020〕3号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建筑材料执法封样抽测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各区支队、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经建局:
2020年第一季度,市住建执法总队及各区执法支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日常抽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持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执法封样抽测,现将抽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封样抽测情况
一季度对钢筋原材、钢筋连接、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混凝土实体、电线电缆等6余种原材,共计封样抽测166组。其中抽测钢筋原材109组、钢筋连接7组、保温材料20组、防水材料3组、混凝土实体18组、电线电缆4组,其余建筑材料抽取5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建筑材料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材料验收、复检制度,严防不合格原材用于建设工程。各工程项目进行原材采购时要选取诚信材料供应商,严禁采购低价假冒劣质产品。对于历次封样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厂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联合对每一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进行见证抽样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建设工程。
2、市、区两级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封样抽测执法工作力度。对施工现场原材抽样检测不合格、未按规定见证抽样送检复试及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的工程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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