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检查通报
执法检查通报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检查通报
2020年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公示
来源: 天津住建网/标准设计处 时间: 2021-02-10 14:20:04

2020年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并于1211日召开了检查情况反馈会,经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整改、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现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1123日至1211日,我委随机抽取6项本年度经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6个项目总计涉及4家建设单位、3家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专业包括勘察、建筑、结构、电气等4专业,检查专家从我市施工图审查技术专家委员会中随机抽取。本次检查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但部分项目仍旧存在违反工程建设非强制性条款、需复核计算或不符合程序性检查要求等各类问题,其中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勘察设计的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张道口站存在问题数量较多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执业人员质量责任意识不到位

1.执业人员签字、签章不规范。例如,部分项目勘察报告工程概况、结论建议等处缺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印章;勘察报告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与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不一致。

2.勘察设计文件依旧存在错漏碰”情况。例如,设计说明中部分规范版本有误、部分规范过期;设计说明中多项面积指标与总图指标不符;设计图纸与计算书的抗震等级不一致;设计说明中钢筋保护层厚度(迎土面)与计算书取值不一致;门窗表门窗编号与洞口尺寸不一致。

(二)勘察设计文件执行上位依据不严格

1.设计内容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一致。例如,设计图纸与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提出的站台层小里程端照明配电室不应与卫生间、污水泵房相邻布置意见不一致,且未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进行书面说明

2.勘察文件未明确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六条要求,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张道口站勘察报告未见地质条件可能造成工程风险的专门分析,但部分相关内容散见于报告文字中,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天津泰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未予纠正。

3.部分勘察设计文件仍存在深度不足问题。例如,部分项目勘察外业总工作量明细与勘探孔一览表不符;部分土层及试验项目样本数偏少;缺少主体结构水平折梁处构造详图

各项目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三、处理意见及有关要求

(一)建立检查公示制度。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自本次检查起,我委建立市级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结果公示制度。检查结束后,公示检查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内容不回避问题项目和问题单位。

(二)问题整改到位。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应按反馈会要求,组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整改,整改材料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在施工环节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拒不整改或整改中发现新问题的,移送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完善三级校审制度,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避免出现执业人员签字签章不规范、引用标准规范过期、版本号错误、索引不明确等低级错误。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审查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审图水平,切实起到勘察设计质量把关作用。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