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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18-05-09 17:15:00

津建质安总〔201830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海河教育园城建局、各区监管支队、各功能区、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鸿忠书记、国清市长、来英副市长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建设施工领域近一时期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津安办[2018]16号)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形势,严格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企业自查,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彻底开展检查、排查,完善各项事故预防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

二、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持续深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市质安监管总队在企业自查、各区排查的基础上,将结合 “2018年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安排,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在建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察暗访和专项检查,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管控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严禁盲目赶工期、压缩工期、抢进度。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对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投入,确保资金用于购置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要坚决做到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四、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汛期是施工作业旺季,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我市汛期降至,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的汛期施工专项方案,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汛期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到位。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现场排水沟槽是否通畅,工地排水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防止雨水向基坑内倒灌泡槽,严禁基坑周边堆载重物,同时加密基坑以及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和巡检,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确保安全受控;落地式脚手架基础是否牢固,基础排水措施是否有效,增加架体拉结点、剪刀撑的设置,确保架体稳定;施工现场配电箱防雨措施搭设情况。

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铁腕执法

市区两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严厉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普查率要达到100%。针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惩。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铁规”地位,不讲情面、不搞变通,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行为要打到痛处,做到铁面无私、“铁腕”执法。

2018年58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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