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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户)续购住房全部产权后如何缴纳住房维修资金?
发布日期:2025-02-13       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职工(住户)续购住房全部产权后,职工(住户)还要交纳续购房款1%、售房单位提取续购房款24.4%的住房维修资金,存入原公房售后维修基金账户,剩余资金按照本市届时公布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分配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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