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2019年第三批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技能水平,满足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需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我中心拟于2019年8月组织开展第三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种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P)普通脚手架,
(F)附着升降脚手架。
(三)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T)塔式起重机司机,
(S)施工升降机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T)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
(S)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参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大纲(试行)》(附件1),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大纲(试行)》具体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模拟操作或口试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三、报名、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9日(报名系统将于8月19日24:00停止接受申请);
考核时间:本次考试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和考场承载能力进行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019年度已审核通过的人员,体检材料可继续使用)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程序
1、为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工作流程,规范考试管理,自2019年6月起,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考核通过受聘企业统一办理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http://60.29.202.89:8812/),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后,进入系统。(有关网络问题请咨询28468153)
(2)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线报名”填报参加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并上传二代身份证照片、近三个月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盖章的《天津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体检表》照片(附件2)(或医院体检报告照片)等附件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3)企业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4)医疗机构等级信息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全国医疗机构查询”平台进行查询。(http://zgcx.nhfpc.gov.cn:9090/unit/index)
2、我中心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要求,在提交申请24小时内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由受聘企业于考试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关注考试服务平台通知。
五、考核缴费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由我中心统一安排,考场、座位均随机编排。每个考生考试的具体场次、考点、考场、座号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七、工作要求
1、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得入场;
2、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组织培训且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不得附加其他报考前置条件;不得以参与培训为报考条件;
3、报考人员需诚信报考,所填报和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信;杜绝作弊、替考现象;要认真阅读考试有关文件,熟悉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3368493
附件: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大纲(试行)》
2、《天津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体检表》
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