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天津市地铁5、6号线
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
停车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公司及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轨道交通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位设计管理规划,经我委与市规划局共同研究,针对地铁5、6号线工程涉及的结建公建类项目,研究编制了机动车停车配建标准。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附件:天津市地铁5、6号线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标准暂行规定
2013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地铁5、6号线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
机动车配建停车标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市轨道交通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车位的管理,落实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我市地铁5、6号线上盖地块建设按以下标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一、轨道交通上盖公建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车位指标表
类别 |
机动车位(车位/100平方米) | |
行政办公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0.8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1.2 | |
其他办公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0.7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1.0 | |
普通商业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0.5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0.7 | |
超市(大于10000 平方米)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0.8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1.2 | |
综合市场、 批发市场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0.8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1.2 | |
餐饮、娱乐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内 |
1.2 |
中心城区内环线以外 |
1.6 |
二、5号、6号地铁上盖项目是指地铁主体结构、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上部实施物业建设的项目。
三、地铁上盖地块内建设的居住类建设项目,机动车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按照现行标准执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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