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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执法总队 时间: 2021-06-18 16:33:02

津住建执总〔202121


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区执法支队、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协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全面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相关内容,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广一系列我市建设工程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建筑企业争先创优、追求卓越,住建综合执法总队将于2021年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交流活动的时间

全年观摩交流活动将按照房建类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结合全国安全月、质量月,在2021年下半年组织23全市观摩交流活动

、观摩交流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住建综合执法总队成立观摩交流活动领导小,下设办公室。

组长:宋国安承明

副组长:王书生、师端平、王绍军、刘学玲

办公室主任:王绍军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综合执法总队市政工程执法一支队

(二)住建综合执法总队成立观摩工地审定小组,对进入审定程序的观摩项目进行现场查勘、量化打分、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当期观摩工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在项目前期观摩准备阶段,办公室对申报观摩项目进行前期推动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初评意见后,进入审定程序。

、观摩交流活动的总体要求

为充分发挥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主动创新创优,观摩交流活动坚持求质不求量的原则,在解决常抓常见质量通病、安全设施标准化规范化、绿色文明施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7个方面加强引领示范,使观摩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引领性和创新性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示范引领作用。观摩项目要将质量安全手册与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结合,宣传贯彻和解读手册的内容和要求,体现新管理体系、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等一系列创新技术措施,尽快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观摩项目。

(二)观摩活动要体现创新和亮点。观摩项目应具有能突出其工程特点的工艺工法和安全管理的展示,要体现出本工程与其它一般工程的差别,没有特色亮点的项目一般不考虑观摩。

(三)观摩活动要实现全过程观摩。申报观摩的项目要认真编写观摩创优方案并严格落实,方案中要体现观摩创优组织机构及具体人员职责、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控目标及具体措施、观摩创优时间节点安排以及全过程观摩创优保障措施。

(四)观摩活动将进一步强化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观摩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重点引领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班前交底、脚手架高支模、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大型起重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

(五)观摩活动重点解决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重点解决: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质量的控制措施,混凝土强度评定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尺寸偏差和观感防治措施;异形梁柱节点的控制要求,结构楼板防止有害裂缝措施;地下室防水,厨、卫地面和门窗防渗漏措施二次结构抹灰防止开裂空鼓措施等涉及结构质量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薄弱点。

(六)观摩活动强化提升绿色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结合大气环境治理和创文创卫活动,工地围挡、大门、建筑外立面、全钢爬架、生活区、食堂、宿舍等全部达到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突出稳固、实用、美观、可重复使用等特点。塔吊起重臂设置夜间LED防碰撞照明灯带,结合建党100周年,工地围挡设置宣传广告和标语,把工地打造成城市的一条亮丽风景线。细化扬尘治理措施创新抑尘治尘技术、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和双控设备。

(七)观摩活动体现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在工地设施设备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工艺工法标准化和人员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观摩活动要在“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方面加强推广,突出科技创新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观摩交流活动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基本建设手续齐全;

2.未发生过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施工过程中,未因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的;

4.以标段为单位,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宜在2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工程造价宜在5000万元以上

5.区管项目经区住建执法支队推荐同意。

(二)申报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全年观摩计划,施工总包单位应在今年620日前向市住建综合执法总队报送《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全年申报计划(2021)》。

2.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申报表,在拟观摩日期前30日,由区住建执法支队推荐后,施工总包单位向市住建综合执法总队申报《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申报表(2021)》。

3.工程亮点展示方案,详细说明本工程要在观摩交流活动中展示的工程技术亮点、管理模式等,以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观摩交流活动的组织

(一)观摩活动现场组织。观摩交流活动要突出现场组织,各观摩企业要做好宣传,确保参观人员安全并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同时,各观摩项目应做好外来观摩人员的指引、接待、讲解、答疑工作,并编制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现场发放。

(二)观摩项目亮点展示。项目大门口应设置现场观摩平面图、观摩工地亮点展示说明以及各展示点位亮点注解,已完成部位应做影像资料展示。同时,要在观摩现场演示一些工程亮点的具体做法和施工过程,推广一批先进的施工工艺、管理模式和材料应用

(三)观摩材料报送。各项目应组织好外来观摩人员的现场签到,并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观摩活动签到表和项目编制的宣传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办公室。

评定为观摩工地的项目,在后续施工过程中要巩固观摩成果,不得在观摩活动结束后降低标准,市、区两级住建执法部将通过过程跟踪查验,实现观摩工地常态化管理,逐步打造全过程观摩工地,带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均质化提升。

    附表:附件1: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全年申报计划(2021年).doc

          附件2:市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申报表(2021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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