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强对疫苗接种人员排查,在行业内公共场所开展“双码”联查工作,以持续推动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建立“双码”联查制度。请各有关单位即日起,对于进入办事大厅、业务网点、办公场所的、建设项目全部人员实行“双码”联查,即绿色健康码及疫苗接种金盾标识都要进行认真查验,杜绝不查、漏查、少查现象,各单位要在出入口处设置专人进行查验,全市各建设工地也要按照“双码”联查执行。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部署此项工作,要传达到每一个网点、店面、项目,每一名员工,落实责任,确保市指挥部要求能够及时严格落实到位。
二、建立未接种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在业务网点和办公场所,对来访人员严格进行测温、查验“双码”,对非绿码人员按防疫要求落实,对没有疫苗接种金盾标识且无法提供接种证明的人员,要做好登记工作,须对人员姓名、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未接种人员登记簿,拒绝登记信息人员不得进入。
三、建立反馈登记人员信息制度。各单位每日要将各网点的未接种人员登记表信息及时反馈到所属的区住建委,由各区住建委统计各单位上报的登记表信息后及时报送各区防疫指挥部,同时各区住建委将当日登记的未接种人员汇总后反馈到市住建委。
四、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各单位在开展“双码”联查和登记工作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和动员工作,防止发生冲突,避免出现矛盾,同时也要严把工作底线,不得擅自放宽要求,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各区住建委或防疫指挥部。
五、加强督查检查工作。各单位是落实防疫要求的一线单位,肩负着社会责任,各企业要对本单位各门店、网点、项目落实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双码”联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建立好相应的惩戒机制。各区住建委也要做好对本区相关行业单位的督查检查工作;市住建委将会同各区住建委对各单位网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制度不落实要进行通报、约谈,督促整改,仍不落实的将纳入诚信体系。
附件:未接种新冠疫苗来访人员登记表
2021年7月26日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