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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61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3-04-10 09:55:00

于敬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保险破解电梯维修难的建议,经会同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委、天津银保监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出台指导意见,推动试点落地

为推动利用维修资金引入“保险+服务”试点工作,2022年7月,我委出台了《中新天津生态城使用房屋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办理指南》,进一步从购买维修商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申请步骤以及申请材料等进行了明确。在市区两级推动下,2022年10月1日,中新天津生态城芙蓉北苑小区试点项目成功落地。

二、宣传政策引导,全市推广应用

2021年7月,由我委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十二部门出台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和改善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津住建物〔2021〕37号),明确提出了“探索推动利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引入电梯“保险+服务”管理新模式”,为利用维修资金购买商业维修保险提供政策支撑。在充分总结试点项目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推动各区住建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业主对利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维修保险,引入电梯“保险+服务”管理模式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推广该模式广泛应用。要求各区年内分别选定不少于1个项目的试点小区,推行“保险+服务”管理模式的应用。

三、完善系统建设,增加“保险+服务”模块

按照系统改造计划,拟在维修资金系统中增设“维修资金商业保险+服务”模块,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维修商业保险提供技术支撑。保险模块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小区投保情况、共用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情况以及维修情况等。

下一步,天津银保监局将继续鼓励保险机构对接物业公司投保需求,加大电梯保险推广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扩展保险覆盖面,助力提高社会抗风险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2023年4月10日

并附附议人: 潘春慧,王锦虹

工作人员: 曹鹏 联系电话: 278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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