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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6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3-04-14 09:55:00

杨月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支持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经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持续推动各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截至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累计投入运行99部;28部正在施工,今年将陆续投入运行。另外,还有近100部电梯,正积极推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施。

为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和谐加梯氛围,我委每年组织加梯培训和宣传工作,各区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小区门栋展示墙张贴、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加装电梯的政策和流程,赢得群众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们将各级加梯组织机构咨询电话,以及已投入运行电梯的地址、电梯品牌、电梯造价、维修保养等信息,编制成册,印发至各社区,方便居民咨询,为居民提供参考。

按照《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区政府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和群众力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小区住户,耐心细致做好发动群众和统一居民加梯意愿的工作,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发挥业主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凝聚群众共识,化解各种矛盾,对加梯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倡导各区政府积极推行以党建引领助推加梯工作,形成社区党支部、物业公司、加梯企业三方联建,引导热心的退休老干部、居委会、大学生、代建单位的党员和积极分子组成志愿者队伍,提高和居民沟通的力度,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效率和覆盖率,满足百姓尤其是老弱病残以及妇幼等弱势群体上楼便利的需求。将支部建在加梯项目上,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贯、带头走访、带头协商,用真心换真情,让党员成为加梯的政策宣传员、工作引导员、矛盾协调员,精准洞悉意愿诉求,打通加梯工作的难点和堵点。

三、我们总结几年的加梯工作经验,经征求各区政府、各相关委局意见,2023年2月修订了《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新的《指导意见》依据《民法典》对表决方式进行的修改、增加了“协商调解”内容,更有利于推动我市加梯工作的实施。

四、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安全监管,全面配合我市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

我们将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压实各区属地责任,同时,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我市加梯政策机制,推进我市加梯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3年4月14日

工作人员: 傅士伟 联系电话: 13212128606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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