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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02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3-04-14 09:55:00

台盟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缓解我市内涝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答复如下:

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我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我市获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片区以来,我委一直积极与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全域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规划

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已将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增加城市透水面积,发挥源头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等相关内容纳入总规。目前《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完成规划成果,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在详细规划层面,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从政策制定和规划成果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政策制定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中明确了海绵城市相关内容。规划成果方面,依据规程将海绵城市相关要求纳入规划方案成果,并依据海绵城市相关的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做好独立占地设施与详细规划的衔接落位,为指导后续规划实施做好服务保障。

2016 年初市政府批复了《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为适应形势变化,围绕解决实际问题,2018年组织对专项规划进行提升完善,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意见和我市控规优化,更新管控单元分区和指标,衔接城市竖向、城市设计等规划理念,与排水专项规划和各区重点建设方案衔接。完善区级规划,市内六区之外的10个区编制了区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按照汇水分区进行系统分析,梳理实际问题,结合积水片改造,全市16个行政区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1年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规划与海绵城市建设及内涝防治相关上位规划紧密衔接,提出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标准、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相关指标,同时对中心城市海绵城市分区控制进行了细化指引,在河道系统治理、排水设施建设等领域均有海绵城市和低影响开发理念深度融合。编发了《天津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成满足韧性城市建设要求、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载体功能和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的目标,强调源头减排、蓄排并举,把传统的雨水“快排”模式转变为充分利用地形和公共空间的“滞蓄缓排”模式。

二、加强部门联动

海绵城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在各自工作职能内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住建部门积极推动各区海绵城市建设,组织各区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和三年建设计划,每年推动各区结合排水分区安排建设项目,通过河(湖)长制平台加强对各区的考核,同时,试点区域也持续建设了一批调蓄设施。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统治理等措施,优先建设生态型海绵设施,降低排水系统压力,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相辅相成,共同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水务部门注重发挥排水设施海绵效用。中心城区已建成新开河调蓄池和先锋河调蓄池工程,有效解决上游五大道等合流制地区雨天溢流污染问题,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大到暴雨时起到削减峰值雨量,调蓄河道排水量作用,保证了系统排水安全。城市管理部门,在城市绿地建设中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绿地建设,通过下凹绿地和透水绿地、道路来吸纳雨水,减少内涝。管理好公园中的湖体,减少淤积增加湖泊本身的水容量,夏季最大限度吸纳周边的雨水径流。多建以绿为主的绿地,减少绿地中的硬铺装,使绿地更好地成为雨水蓄滞区。气象部门持续开展城市内涝风险业务。在中心城区建设了180余套监测设备,基本覆盖了中心城区主要积水隐患点,形成逐5分钟积水深度数据库,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应用。环境保护部门在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统筹推进。

三、完善政策标准

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全过程管控制度,针对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出台多项规章制度,涉及规划、建设的全过程管控,要求新建、改造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要求,海绵城市专篇与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审查,并纳入竣工验收重要内容,确保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位。同时,建立运营养管制度,针对绿地、道路、排水等不同海绵型设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出台运营养管制度,规范海绵设施的运营养护工作,确保建成后长期有效发挥海绵功能。先后出台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海绵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及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40余项,为我市海绵城市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构建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运行维护、效果评价全流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先后出台《天津市老旧居住区改造海绵城市技术应用指南(试行)》、《天津市公共建筑区改造海绵城市技术应用指南(试行)》、《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施工质量验收指南(试行)》等20余部地方标准规范,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同搭建起完善的海绵城市标准规程体系。颁布了《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等三部京津冀区域规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区域协同。

四、强化宣传工作

组织各区进行海绵城市宣传工作。一是线下宣传。在社区、公园等地以发放海绵城市宣传手册、摆放咨询台、填写调查问卷形式,向群众科普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植草沟等常见的海绵城市设施的作用,解答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二是线上科普。通过人民政府官网、北方网、民生关注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号等多家媒体平台宣传海绵城市建设,对海绵城市理念、意义、具体举措等作出详细宣传和讲解。三是报刊媒介报道。借助《每日新报》等报刊杂志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成果进行报道宣传。四是打造实体展区,设置海绵城市展示互动装置,让市民认知并参与海绵城市互动体验。五是举办精品项目评比活动,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学,以评促优、评建结合”的效果。

下一步,持续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各区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强化项目管控,保障海绵城市理念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管控环节的有效落实。继续依托河(湖)长制考核平台,加强对各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推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位。加强观摩交流等活动,提高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2023年4月14日

工作人员: 刘玉娜 联系电话: 2846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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