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在工程上广泛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依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0年9月1日后新开工,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具有较大影响的建设工程。
(二)2023年底前可完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特殊情况应注明),且工程新技术应用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三)申报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四)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
(五)公共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用能分项计量及其数据采集传输装置。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项,同时应用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工法、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技术(产品)项目和《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推广应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中3项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2.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不少于6项,同时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创新的建设工程。
二、申报资料
(一)《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与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
(四)经办人的授权证明。
(五)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登录“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60.29.202.202:1060/),点击“企业登陆”前往“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初次登录需要进行法人用户注册)。
(二)在线申报。登录成功后在“天津市绿色建筑信息共享平台”门户底部点击“示范工程申报”模块,在线填写《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各项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
(三)报送纸质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申报单位在线打印《天津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纸质版,附相关证明材料,采用A4纸软皮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有主管单位的,还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于2022年7月29日前报送至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科技推广科。
四、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顾叶飞022-28468622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宋春生022-23301839
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
特此通知。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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