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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住建网 发布时间:2022-01-25 10:55

一、总体情况

2021以来,在天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天津市住建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年度工作安排,持续深化市住建委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努力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发挥我委门户网站“天津住建网”政务公开专栏、公仆热线、公仆走进直播间、政务微博等载体作用,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发布,增强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水平,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切实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4

1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34.2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0

20




3

9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8

9




1

4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9

8




1

3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4

2





26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2

3.其他

70






70

(七)总计

856

19




2

8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4

1




1

4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

1

2

15

9

0

5

2

16

55

0

8

3

6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扎实开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入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创新性不足,有待进一步运用多种解读形式完善解读内容,便于公众阅读理解;三是申请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增强,内容复杂化,对于答复的规范性、准确性有较高的要求;四是存在信访转化公开现象,在信访渠道无法解决诉求情况下,转为申请信息公开,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进一步完善充实公开内容,对于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等信息,进一步纳入主动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着力通过多种形式完善解读内容,努力使解读内容明白易懂、便于理解,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法规性较强,需要持续做好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水平,完善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行使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切实有效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作用。

对于本年度结果纠正的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已经按照行政复议决定意见进行重新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8件,总金额为34820元,本年度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910元。

    其他情况: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为“其他”办理结果,是申请人撤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对于2020年度尚未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2021年已经全部审结,未发生结果纠正的情况。对于2021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其他结果”的,是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和原告撤回起诉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