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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重新印发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天津住建网 时间: 2021-06-10 11:45:00

一、为什么修订文件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610号)将于2021年612日到期,文件自1992开始执行,2011年2016年两次对文件进行了保留重发,近五年来,对我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发挥着重要政策指导作用。由于文件即将到期,当前工作需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文件进行修订重发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文件规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计算的标准,按照按质论价原则,以房屋结构、装修、设备条件为基础,以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条件为调剂因素,不同质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适当差价,规定了计算租金的条件及计算方法。

此次重发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将原办法第九条 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调整为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

(二)对附件 5“公有住房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结合当前我市因城市建设发生的道路、地块灭失情况,本着对现有公有住房项目的租金计算不受影响的原则,河西区和河北区三级地段中的部分路段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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