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 > 执法主体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来源: 天津住建网/法规处 时间: 2020-10-14 15:10:00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的房地产、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4、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监督指导各区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88388715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