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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20-01-03 11:25:00

津建质安总〔201952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各区监管支队、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经建局:

2019年第四季度,市质安监管总队及各区监管支队持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监管,并按照《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制度的通知》(建质安总【201126号)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封样抽测,现将抽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封样抽测情况

四季度对钢筋原材、钢筋连接、混凝土强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等16余种原材,共计监督封样抽测1424组。其中抽测钢筋原材983组、钢筋连接65组、混凝土实体118组、防水材料38组、保温材料47组,其余建筑材料抽取173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抽测,我市建筑材料质量稳定受控,仍需持续加强监管,因此要求:

(一)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建筑材料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材料验收、复检制度,严防不合格原材用于建设工程。各工程项目进行原材采购时要选取诚信材料供应商,严禁采购低价假冒劣质产品。对于历次封样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厂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联合对每一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进行见证抽样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建设工程。(二)市、区两级监督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监督封样抽测工作力度。对施工现场原材抽样检测不合格、未按规定见证抽样送检复试及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的工程项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9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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