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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2022年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津住建执总〔2023〕1号 时间: 2023-01-20 16:10:00

全市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住建执法总队关于开展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执法的通知》,2022922日至2023112日,市住建执法总队开展了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1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涉及17个在施项目。其中,房建项目6个、市政项目3个、地铁项目8个。共抽检建筑材料33组,合格率100%;混凝土实体质量抽检19个构件,一次回弹检测合格率94.7%。针对抽查发现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1份,提出问题133条。截止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检查结果表明,各参建单位较为重视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混凝土质量通病得到了一定程度治理,全市在施项目混凝土质量管理水平总体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检测情况

抽检的混凝土材料(包括:砂、石、水泥)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结构实体检测共计19个构件,其中18个构件回弹检测结果合格, 1个构件的混凝土回弹强度推定值不满足设计要求,取芯检测结果合格。

(二)抽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有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见证试验和结构实体检测。个别施工单位试验检测计划无针对性,试块留置方案或计划缺乏操作性。混凝土养护记录填写不规范,坍落度抽查记录不完整。有的施工现场标养室设置不规范,混凝土试件制样未在规定条件的室内进行,项目现场无混凝土试块制样成型间。部分混凝土实体外观存在质量缺陷,局部裂缝渗水。有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原材料进场使用未按要求进行复试自检或型检报告过期,检测方法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试件标养室存在个别试件无标识、无编号、试件过期,或拆模试件及时移入标养室等问题。有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试验室设备配置不符合要求,或设备检定证书到期未标定等问题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企业

()天津市天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天津恒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混凝土质量管理体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各区住建执法支队要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2]340号)要求,加强工程现场预拌混凝土监督检查执法,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对属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稳定受控。

附件:2022年市住建执法总队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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