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工程品质为主线,以施工安全为底线,进一步推进全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市住建系统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市住建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市住建执法总队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津住建执总〔2023〕3号),定于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开复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区住建执法机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轨道交通工程外)春节后已复工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区住建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和监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执法。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为市住建执法总队检查执法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档案备查。
第二阶段:3月中旬开始,市住建执法总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市各区住建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和监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除轨道交通工程外)春节后已复工的项目进行检查执法。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夯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直接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做到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三)依法依规处理,严肃追责问责。全市住建执法机构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人员不落实、隐患排查和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市住建执法总队将向全市公开检查结果。
附件: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手册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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