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党委研究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建委党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5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二是党务公开根本原则,包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坚持依规依法公开;三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开依据、总体范围、系统局级党委(党组)公开内容、机关党委和处以下法人单位党组织公开内容;四是党务公开的工作程序,包括党务公开的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等;五是党务公开的组织推动,包括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报告制度、强化督查工作。
《实施方案》后附《市建委党务公开目录》。拟在《天津建设网》公开18项;《市建委OA网》公开25项;有关会议公开12项。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在采取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措施,编制党务公开目录;系统各级党校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市建委党委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促落实,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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