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市行政区...[查看更多]
职工既有住宅因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以就直接出资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查看更多]
提取申请人:是指符合《通告》规定的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查看更多]
一是按照《通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申请人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不存在当前贷款逾期情形。二是对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对该套住房加装电梯或老...[查看更多]
一是执行时间。《通告》自2025年10月11日起施行,2030年10月10日废止。二是执行对象。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按照《通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通告》要求受理、审批提取申请。[查看更多]
该《通告》适用于职工既有住宅因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查看更多]
(一)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情形。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查看更多]
《通告》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提取情形、提取申请人范围、提取金额等具体规定,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减轻居民出资负担,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助力我市城市更新行动。[查看更多]
按照住建部和我市有关政策要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能替代“安管人员”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仍需考取“安管人员”证书。[查看更多]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报名考核,需上传本人《退休证》原件扫描件(《退休证》提交制证单位盖章页,含个人详细信息和照片的发证单位盖章页等)或《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查看更多]
考试合格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流程,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tj.gov.cn/)申请办理“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资格证书核发-申请”业务,根据提交申请情况系统将自动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安管人员本人可通过...[查看更多]
考生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企业可在当期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系统内取消参加本次考试;企业在报名截止前未取消的,视为缺考。考生缺考后,两个月内将不能再次参加“安管人员”考试(从考生的报名时间开始算起)。[查看更多]
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在报名时间内可以进行补正,超过报名时间后可选择其他期次进行报考。[查看更多]
“安管人员”证书必须与现受聘企业保持一致。在其他企业持有有效证书者,不得重复报名。如持有已过期失效证书的人员,需将该证书注销后才能重新报名“安管人员”考核。[查看更多]
因为考生刚完成建造师注册,系统还未将考生的信息推送到“安管人员”考试系统,一般在3个工作日后考生就可报名。[查看更多]
请企业在企业端上传考生本月或上月社保参保证明上的校验码,在外省参保的需在上传毕业证处上传社保证明(应清晰、完整显示参保人姓名、单位名称、上月或本月参保缴费明细、核查网页地址及验证码等信息),详见下...[查看更多]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12345;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12345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