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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的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24-10-28       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有效。根据《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按照国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由社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履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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