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范围,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所列情形。特殊建设工程竣...[查看更多]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查看更多]
凡是符合维修资金退款范围,且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市住保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资金账户余额退还至您和开发建设单位提供的账户内。[查看更多]
可以退。您可以申请退还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差额。您或者开发建设单位将《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表》、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件、购房...[查看更多]
可以退。因被依法征收等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是可以申请退还维修资金的。房屋所有权人登录住房保障服务平台(www.tjzfbz.com.cn)提交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将《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表》、房屋...[查看更多]
可以退。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方式一:开发建设单位登录“不动产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开发建设单位到房屋所在地商品房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查看更多]
在表决结果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并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处理。[查看更多]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行工程监理、审价和招标监督机制。(一)工程监理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实施监理,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涉...[查看更多]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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