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电梯出现运行故障率高、影响使用或其他需要安全评估的情形,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本市电梯安全评估地方标准进行安全评估。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受理电梯安全评估申请后,应当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评估组进行评估,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经安全评估,需要维修、改造、更新的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组织所有权人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和更新。老旧电梯经安全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应当及时更新。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安全评估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通知老旧电梯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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