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营单位组织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项目经营单位根据申请家庭选房结果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对已取得《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的申请家庭进行承租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承租资格复核以及配租等手续办理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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