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启用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电子证书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市场处
发布时间:2024-01-29 11:27

各区审批局、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自2024年2月1日起我市启用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4年2月1日起,天津全市范围内核发的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全面启用天津市统一电子证照,不再制发纸质版证书。此日期前已核发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二、办理网址

办事企业可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进行在线申办,也可以通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智慧住建综合服务平台(地址:https://szzj.zfcxjs.tj.gov.cn:30479)“我要办事--工程建设项目--新建住宅商品房准入”栏目进行登录办理。

自2024年2月1日前已经申请的,请使用原渠道获取纸质证书。

三、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采用OFD格式文件为载体,加盖证书审批部门经数字证书颁发机构认证的电子签章,同时配套生成证书二维码,证书尺寸规格为A4(210.0mm×297.0mm)(横版),电子证书不设正副本。照面信息包含证书名称、编号、证书持有主体名称、项目所在区、项目地址、项目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信息,具体样式详见附件。

四、证书使用

证书由各区行政主管部门依申请签发电子证书,企业可登陆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自行查阅、下载电子证书。

附件: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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