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住建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关于进一步优化“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9号)要求,2022年起,公租房资格网上申请功能陆续在住房保障APP、津心办APP “天津住房保障”模块、微信小程序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微服务上线,将公租房资格申请事项集成办理,优化申请登记程序、缩短审核周期,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一次办”。
二、改革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四个善作善成” 的重要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原则,进一步优化公租房资格申请和公租房项目摇号、轮候等模块连接,精简资格申报材料,共享申请家庭基础数据,让困难群众少跑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内容
持续优化公租房业务办理程序,打造便捷线上受理平台。
1.加强精准化、个性化信息推送。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推送可选公租房房源情况,包括房源地址、户型、面积、租金水平、配租方式等详细信息,方便申请家庭及时掌握房源最新动态,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公租房项目。
2.开通线上登记公租房项目模块。申请家庭可线上申请登记公租房项目,按照要求参加摇号或轮候登记配租,申请家庭一次性阅知报送材料和公租房项目信息、上传登记信息,并可实时查看审核、摇号、轮候、公示等结果。
3.深化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在原有的民政、公安、规划资源、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推动人社、税务等信息集成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对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同步比对、联审联查。
4.优化系统界面。简化操作流程,功能按钮醒目突出,避免过多跳转和复杂填写要求。提供详细清晰的操作指引,如文字说明、图片示例等,尤其方便老年人群体理解和操作,提升整体用户体验。
四、工作保障
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统筹协调,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系统升级完善工作原则上于2025年3月前完成,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对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流程办理、申请材料审核、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举措,推广提升办理方式知晓度。及时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办理程序,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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