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通知》(津住建质函〔2024〕25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检测协会,组织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了水泥物理力学性能、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比对试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62家检测机构参加了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比对试验。比对样品采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水泥科学与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生产的标准水泥样品,经唯一性编码后随机发放至各参比检测机构。比对试验过程采取视频线上直播方式,由检测机构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验,并上传检测结果。
全市82家检测机构参加了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比对试验。比对样品采用模拟混凝土结构梁构件,外形尺寸为700mm×472mm×110mm,内置4根模拟主筋及2根模拟箍筋,分别为公称直径14mm和10mm的热轧带肋钢筋,模拟试件随机编号。各参比检测机构分场次现场抽签选取试件,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当场完成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
二、比对试验结果
经组织专家对各参比检测机构试验过程进行核验,检测结果采用样品标准值允许偏差进行统计分析,参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比对试验的62家检测机构,比对结果均为“满意”;参加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比对试验的82家检测机构,53家检测机构比对结果为“满意”,21家检测机构复测后为“满意”,8家检测机构比对结果为“不满意”(详见附件)。
三、结果处理
对于比对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整改期1个月,整改期间暂停相关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整改完毕后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应检测业务。
各检测机构要强化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健全技术质量体系,不断提升检测水平。
附件: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比对试验结果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比对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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