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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小窗口  服务大民生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出便民利民组合拳
来源: 天津住建网/组织处 时间: 2021-08-02 10:10:09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坚持“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立足职能定位,发挥制度优势,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为民办实事有机融合,从群众最关心的、最直接的、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入手,通过减环节、降门槛等方式,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举措,拓展为民办实事服务渠道,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按揭贷款一站式办结”为职工提供增值服务。以往职工按揭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待银行贷款发放后,携带身份资料、购房资料、借款资料等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登记购房信息、贷款信息,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职工需携带相关资料来回往返贷款银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针对这一“堵点”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多方调研和分析研判,优化业务系统,将还贷提取登记前置,融合到贷款环节中,将两个业务环节融为一体,顺利实现了中心提取登记环节与银行贷款发放环节的有效衔接,已于4月12日率先在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各贷款网点开通。职工办理按揭还贷登记环节融合到贷款环节后,职工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一并开通联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银行传递的信息为职工办理提取登记,按揭贷款发放后,职工偿还银行贷款,就可直接从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按揭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趟路都不用跑”“一份材料都不用要”“一次面都不用见”。截至目前,已有1005名职工享受到“一站式办结”便民服务举措。

开通“跨省通办”便利群众异地办事。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把“跨省通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创新工作重点推进。针对各地购房提取要件不一等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攻关,积极与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沟通,协助公积金监管司设计全国两地联办业务流程,征询并汇总各地公积金中心意见,并与北京、石家庄、唐山等地开展多轮业务联测,加快推进购房提取“跨省通办”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公积金监管司两地联办工作机制要求,细化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表单,并及时上传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方式,已于今年5月底实现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5项业务“跨省通办”,比住建部要求时间提前了7个月,多元化满足了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有效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受地域限制和“多跑腿”“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5项业务开通以来,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94.5万笔,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办理1笔,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办理69笔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租房、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为群众解难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改善外地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住房条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日出台新政,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职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由过去的1980元提高到2400元。自新政出台以来,已有6919名租房职工受惠,支持租房月提取资金468.86万元,月均人数同比增长约3倍,月均环比增长约2倍。同时,为支持我市城市更新改造,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产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不少群众关心“各家分摊费用不同,相关发票怎么开”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与主管部门和安装企业协调沟通解决了难题。考虑到很多需要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老年人居多,将提取公积金范围扩大到直系血亲。老人们可以申请提取使用子女,甚至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公积金。在直系血亲关系证明资料方面,遵循“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儿”服务理念,让群众不用为繁琐的证明材料往返奔波,由工作人员根据群众现有的同户籍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倒推核实直系亲属关系,不能到现场办理的,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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