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李明肖1月25日在国新办“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就“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安排”进行了回应。
李明肖表示,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在城市政府牵头协调机制下,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这已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里明确。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要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更大力度地支持。近期,还将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要求银行尽快行动起来,在各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下,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允许银行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对经营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这些房企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在今年年底之前可用于偿还房企的存量贷款和发行的公开市场债券。
三是要继续做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支持各城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指导督促银行更好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融资需求。
四是指导和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支持“平急两用”重大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建设,并要求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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