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重要讲话中强调,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把保障居民安居乐业作为头等大事,逐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兜牢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不断有新的获得感。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处表示,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部署,立足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
一是加快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三大工程”的重中之重,是党中央站在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也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要持续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谋划形成闲置住房转化和新建储备项目清单,持续扩大项目储备,起草“1+N”政策,坚持项目化、清单化,按月按季跟踪推进,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接续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市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成效。
二是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天开高教科创园等创新平台,为企业和新青年新市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区、到季度、到具体项目,以清单化台账化的方式抓落实,为来津落户的企业和员工提供配套完善、交通便捷的居住环境,引导产城人融合发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是强化公租房后期管理,保障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后期监督管理,强化履约情况检查考核,落实“严监管、强服务”的工作要求,确保公租房在特许经营期内安全和谐稳定运营。充分发挥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等优势,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公租房承租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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