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一系列独具城市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集中举办,为各地来津游客解锁多元体验,畅游津门秋色。需要注意的是,节日期间,全市人、车、物流激增,旅游、购物、娱乐、住宿等活动场所火灾风险加大。9月25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庆、中秋假期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一、加强节前检查和节日值班值守
(一)各类营业场所、生产加工企业、文博单位、景区等社会单位应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二)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重点检查临时搭建材料的阻燃性能、临时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敷设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严禁违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四)医疗、养老机构要加强日间、夜间防火巡查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值守,针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老人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预案,安排专人对身体失能人员重点照护。
(五)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多渠道开展假期消防安全教育,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持证上岗作业;加强对油漆、稀料、气瓶、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及时清理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在建筑主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识并派专人加强外部看护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八)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划清消防车道禁停标线,发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三、加强特殊群体看护
(九)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帮助查改火灾隐患,开展防火提示提醒,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靠前服务,做好协同配合工作。
四、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十)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和房前屋后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不进楼入户、不飞线充电;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教育儿童不玩火。
(十一)出入各类场所,要遵守防火规定,严禁违规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规焚香烧纸燃烛、违规吸烟、乱扔烟头等不安全行为。
(十二)外出购物、聚餐、娱乐、住宿时,要留意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了解灭火器、防烟面罩等自救逃生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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