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90号建议的答复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再进一步关爱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用餐和居住环境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居住生活质量更显得尤为重要。市建委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基于此种情况,市建委从2013年启动了“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工作”,经过了4年的探索和努力,现已向本市辖区内施工总承包企业推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过课题论证、导则设计、会议推动、项目评比等办法,我市农民工公寓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根据2013年初城建会议相关精神,为加强农民工公寓建设,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由市建委牵头,协调各区分管区长、区建委主任在中新生态城召开现场会布置此项工作,并以环城四区作为试点建设农民工公寓。我委组成课题组对全市86家企业的145个施工项目进行了调研。通过摸底了解到:现有的农民工公寓存在环境脏乱、设施不规范、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制定了《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居住环境改善可行性研究方案》,研究制定了我市农民工公寓建设导则(图册),即《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标准》,为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提供重要的指导依据。
(二)2014年,依据《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施工项目,普遍使用钢架彩板房居住的特点,提出了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基本标准:四室两中心一管理(四室:家属探亲室、医务室、淋浴洗衣室、图书室;两中心:培训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一管理:居住区物业化管理),该标准将2014年市人大代表提案提出的“夫妻房”问题纳入其中,并以此为标准开展了试行推广工作。在试行的基础上,评比筛选出达标企业,将评比结果与企业年度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进津企业年度考核挂钩,并及时进行总结为后续的推广工作打好基础。截至12月31日,筛选出施工企业45家,达标农民工公寓102项,设计居住面积255088.6㎡,可居住农民工60127人。其中:市内六区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项目18项,占项目总数的17.65%; 环城四区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项目35项,占项目总数的34.31%; 滨海新区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项目19项,占项目总数的18.63%; 远郊区县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项目24项,占项目总数的23.53%; 海河教育园区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项目6项,占项目总数的5.88%。
(三)2015年农民工公寓建设工作:主要是总结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推广,并在本市及外地进津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开展“2015年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评比”活动,本次评选出达标农民工公寓项目121处,涉及企业120家,居住面积350000㎡,居住农民工77245人。
(四)2016年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工作,以加大在全市建筑业企业中推行《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公寓建设标准》和“四室两中心一管理”标准为主。我站对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2016年达标建筑业农民工公寓评比工作,并制定了“在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公寓检查评分标准”下发各企业,要求各企业对照检查,逐步完善。本次评比结果将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占信用评价体系2分)及进津企业年度考核。全年共评选出达标农民工公寓项目366处,涉及企业197家,居住面积594040.53㎡,居住农民工157664人。
二、本市农民工公寓现状
通过4年的摸索,我市农民工公寓建设已初步形成系统。依托于建设工程实行的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和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全市建设工程中的农民工公寓建设趋于常态。另外,在东丽区、津南区、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等地也建设了10余处不同规模的农民工公寓,便于农民工集中居住,使农民工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和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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