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公开
办理结果公开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结果公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69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天津住建网/办公室 时间: 2019-08-02 11:18:00

姜春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市政施工管理水平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

    一、关于加强道路施工管理问题

对于您提案中提到的道路被封闭时间过长,没有快速施工等现象,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集中攻坚,解决一批长期圈围未完工的遗留项目。我委正在牵头组织各区、各建设单位梳理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半拉子”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一批圈围多年未完成建设但有一定交通需求的市政基础设施遗留项目。

  (二)创新机制,避免新项目“围而不打”。我委出台建设管理职能下放相关文件,将市政道路建设决策权交由各区。各区既是市政道路的建设主体,又是拆迁主体,可以结合拆迁征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道路项目,将有效避免拆迁建设不同步导致的道路施工“围而不打”现象。

  (三)压实责任,促各项目加快建设。充分依托我市市政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协调机制,将市政道路建设任务目标、解决征地拆迁问题时间节点纳入指挥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严格督办考核,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关于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问题

   (一)综合管廊建设

  重点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工作组织。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综合管廊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全面推动我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同时各区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天津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发挥市区两级作用,推动全市综合管廊有序建设。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天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编制了《天津市综合管廊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为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

   (二)海绵城市建设

    我市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11个委办局为成员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各区也相应成立了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出台了《市海绵办组织构架和工作机制》、《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分解与工作任务清单》等制度,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对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短缺、多部门协调等问题,市海绵办也在加强与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等部门的对接,尽量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同时,通过培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引导推动各方面进一步认识到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种发展理念而非是简单的一项工程。

    下一步,还要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海绵办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推动各区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在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关于加强环保部门执法力度问题

   为保障空气质量,确保施工工地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我市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持续组织对施工工地进行巡查。市、区两级环境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了中高考保障、达沃斯论坛空气质量保障、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零点”行动等专项检查行动,将夜间突击检查各类施工工地作为重点之一,对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并督促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源精细化管控,严格落实我市6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市执法人员全员上岗,由局领导带队成立多个检查组,联合住建委等部门不间断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办整改,确保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全力保障区域空气质量。同时,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噪声污染、水源污染、土地污染及空气污染等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并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并加强与其他责任部门的联防联动,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9年4月8日

    工作人员:张怀天 

    联系电话:15620605776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6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