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鹏代表:
您的“关于积极推进适宜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方便人们出行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七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津住建房管〔2019〕5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全市开展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推动试点先行。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2019年启动了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我们通过走访调研、发函督办、召开推动会和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区落实试点任务。目前,已推动各区上报加装电梯试点项目16部,其中南开区已开通运行电梯2部,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效应。
您提出的“市住建部门配套相关推动政策,督促各区政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切实把好事办好”的建议,我们在制定政策和推动实施中已经充分考虑。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主体、区街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合理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强化政府服务意识,科学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地落实。针对您提出的“个别低层住宅居民不太配合,意见难统一,个体推动困难”的问题,我们将予以考虑,督促各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区街道社区作用,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政策宣传、矛盾调处等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3月27日
工作人员:张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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