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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3-04-12 09:55:00

台盟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持续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发展机制。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动“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星级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加。”2021年编制并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优质发展目标,积极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和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等工作。

二、推动财政支持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2019年起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色建筑项目可享受该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工作,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引导作用。

三、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一是完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2018年颁布《天津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程》,会同北京、河北两地共同组织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编制,2021年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发布实施。二是加强绿色建筑监管,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三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印发系列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文件,推动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将由原来的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标识的工作模式转变为住建系统直接认定并授予标识。四是搭建公共建筑用能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公共建筑用能基本信息采集、用能实时数据采集、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信息管理等功能,加大宣传力度,面向节能改造服务机构、公建业主单位进行宣传,与企业开展座谈交流,提高企业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能效提升工作,持续推动扩大能耗监测范围。五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超低、近零能耗等零碳技术应用落地。已建成生态城零能耗小屋、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项目和朗润园住宅等项目,实现超低能耗及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将继续推动引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引领高品质绿色建筑加速创建。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为基础,积极搭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育体系,开始招收智能建造等“新工科”专业本科生,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增设了“智能建造技术”新专业,积极对接智能建造领域发展新需求。二是推动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将相关职业纳入我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绿色建筑相关职业(工种)的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规给予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培训费补贴。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等培训,支持开展定向培训和项目制培训,不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2023年4月12日

工作人员: 鲁永鹏 联系电话: 1512227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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