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迎(河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不应成为充电桩安装的“绊脚石”的建议,经会同市电力公司研究答复如下:
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市住建委已将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配合做好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列入2024年全市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为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的业主出具有固定停车场所证明。收到该提案后,再次推动各区住建委指导、督促辖区物业项目的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安装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津发改工业〔2017〕1021号)要求,指导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为有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需求的业主做好相关服务。当物业服务企业收到业主的安装诉求后,有地上固定车位的,在经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代行职责)同意后出具固定停车场所证明;有地下固定车位的,及时向地下车库产权单位递交申请,经同意后出具固定停车场所证明,做好安装机动车充电桩的前期基础工作。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做好安全标识和现场围栏,防止出现影响业主出行安全、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等问题。
二、推动老旧小区城市更新中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
市住建委制定出台《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分区域制定更新策略,提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态建设、城市品质、安全韧性等5方面提升计划、16项更新工程、44项重点任务,重点提出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改造停车场、充电桩等内容。2023年,通过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规划小区公共空间布局,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58个,涉及4个老旧小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尊重居民需求,指导各区因地制宜把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纳入完善类改造内容,着力改善小区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持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接电工作
近年来,国网天津电力深入贯彻国家和我市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提升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报装接电服务水平,服务群众绿色出行。一是深化充电桩统建统服、移动共享、临近共享等充电模式,全力保障存量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二是优化方案制定、合理配置受电容量、科学布局受电设备,确保全部固定车位具备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全面规范增量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简化居民充电桩报装接电申请资料,持续提升居住区充电桩接电服务质效。下一步,国网天津电力将配合居民做好充电桩接电工作,全力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024年4月15日
工作人员: 刘恺 联系电话: 630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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