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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75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4-04-29 15:50:00

张尔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危陋老旧小区拆迁,加快城市更新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群众切实的利益,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城市更新,高效推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2021年8月,成立了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领导小区。该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9家市级部门和16个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初步形成市级统筹、条块协作、上下衔接的工作机制。各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模式健全工作体系,落实更新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工程推动等主体责任。

二是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分区域制定更新策略,提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态建设、城市品质、安全韧性等5方面提升计划、16项更新工程、44项重点任务;重点提出对标完整社区建设,分类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措施。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规范实施。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印发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编制更新改造规划,充分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四是研究制定《津城总体城市设计》,提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居民自主、社区互动、银企参与、政府扶持”的总体思路,采用渐进式微更新的路径,改善老旧房屋和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与新型居住社区建设互动,同步起到疏解津城核心区人口、促进功能转型提升的目标。在《天津市新型居住社区城市设计导则(试行版)》,鼓励在先行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适应住房发展多样化的需求,丰富住房种类,提供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以及租赁住房养老住房等,以实现多种置换购房方式。

五是做好项目谋划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积极推动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实施城市更新,高效统筹财税政策、资金资源予以支持,统筹做好方案审核、资金平衡测算等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审定招标综合片区类城市更新项目26个,23个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天拖片区等项目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解决非成套住房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将进一步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稳妥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因地制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4年4月29日   

工作人员: 魏海军 联系电话: 6308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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