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住建委尽快起草《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二十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2021年以来,我市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制定配套政策,推动试点工作探索,为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行动计划》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市委“十项行动”,制定出台《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分区域制定更新策略,提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态建设、城市品质、安全韧性等5方面提升计划、16项更新工程、44项重点任务;明确环外各区的更新策略;健全路径措施,提出加强组织推动、严格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法规政策等措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推动项目规范实施
我市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内容、部门职责及配套政策。出台《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城市更新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项目管理业务流程。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通知》,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同时完善了《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等多项配套政策,服务各区高效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三、加强企业服务,推进项目高效实施
制定《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指南》,提出城市更新项目体检问题清单、建设内容清单、更新目标、资金平衡测算等内容,逐项明确体检内容、更新参照标准,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制定。编制《天津“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2023—2027年)》,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体检结果和城市更新需求,以津城为研究范围,以津城核心区(外环线以内地区)为重点更新范围,提出城市更新原则目标、更新类型、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积极开展探索,逐步积累实施经验
在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面,印发了《天津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推动风貌建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天津市智慧住房建设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特别是将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纳入平台一体推进,完善体检评估、项目管理、历史文化街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模块,推进实施数字化监管。
五、做好立法调研,充分借鉴外地经验
为系统总结强化市场运作、创新实施机制等方面先进经验,由分管副市长带队到重庆等地深入调研城市更新管理、项目谋划实施工作,推动更新经验交流,形成《关于重庆市城市更新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充分学习借鉴各地经验,谋划完善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路径。去年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杭州、深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对两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立法等工作进行深入学习,为我市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我们正全力推进,争取尽早制定出台。下一步,我们将吸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落实《行动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同时,围绕您提出的立法内容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立法研究,做好立法准备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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