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盘活老旧厂房资源,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更新提升的提案,经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二十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转变建设方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时提出“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特别是提出“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发展潜力、优化发展空间,推动城市业态、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将“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列为“十项行动”之一,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编制行动计划,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规范运行;做好城市体检,推动体检更新衔接机制建设;挖掘存量资源,谋划实施更新项目。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为统筹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我市成立了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19家市级部门和16个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模式健全工作体系,落实更新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工程推动等主体责任。初步形成市级统筹、条块协作、上下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撑,加快项目策划和审批。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为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效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编制《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态建设、城市品质、安全韧性等5方面提升计划、16项更新工程、44项重点任务;明确环外各区的更新策略;健全路径措施,提出加强组织推动、严格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法规政策等措施。
三是完善参与机制。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通知》,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实施。充分发挥专业运营机构作用,引入具有经验、实力的运营主体参与项目后期运营,和平印象城项目引入万科商业、河北美院项目引入江苏润业集团,大幅提升了项目盈利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城市更新项目全部实现社会化投资。
四是做好项目谋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三新、三量”部署要求,服务各区及实施主体围绕老厂房等资源,谋划实施了河东区一机床总厂片区、南开区天拖片区等26个更新项目,盘活存量闲置资源,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聚焦实施都市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质量升级,通过园区“腾笼换鸟”“退二进三”,鼓励产权单位通过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运作,释放存量资源形成新空间供给。
五是完善配套政策。我市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内容、部门职责及配套政策。出台《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城市更新规划、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项目管理业务流程。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通知》,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进一步加强规划对城市更新的引领作用,组织编制了《天津“津城”城市更新规划指引(2023—2027年)》,针对老旧厂房等老工业片区转型升级,提出“强化产业发展统筹,以产业促发展,增强城市魅力和吸引力,助力城市高质量转型”的工作指引,并明确了“工业遗存保护利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片区品质功能”等更新内容和更新重点。
六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研究出台了历史遗留项目产权证办理的相关支持政策,印发了《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解决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房屋产权证问题的意见》《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我市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意见的通知》,对于因缺少用地、规划、建设手续而不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的项目,明确了解决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相关建议,深入做好城市更新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各区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系统谋划布局,通过城市体检等工作,系统梳理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短板问题,引导通过老旧厂房更新,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服务支持,围绕企业需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高效解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完善配套措施,为老旧厂房盘活提供法律保障。四是拓展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鼓励创新城市更新融资模式,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老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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