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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5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时间: 2025-04-29 13:48:00

九三学社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智慧物业平台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的建议

我市在建设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通过学习借鉴北京APP的成熟经验,并先后对深圳市、海口市、丽水市、湖南省等省市同类型系统进行调研,结合天津实际情况,研究我市业主大会投票系统。今年年初,已依托智慧住建系统研发“物业服务平台”,并搭建统一的物业信息公示平台,提供给街道(乡镇)、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免费使用。业主只需要登录“津心办”微信小程序进入“旗舰店-市住建委-物业服务”输入个人产权信息,完成业主身份认证即可查看业主房产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公示的公共收益等信息,并可以在街道(乡镇)发布投票后进行投票表决。该系统集多项实用功能于一体,除了核心的业主投票功能外,还有信息公开、报事报修、投诉处置、政策法规宣传和满意度调查等板块,在提高业主小区事项表决参与度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业主知情权。

二、关于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应全面覆盖居民日常生活社区管理内容的建议

为落实好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市住建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智能预判,推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与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有序衔接,提升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水平。

针对您提出的“构建物业评价体系”的建议,2021年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市住建委制定出台了《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办法》),2023年12月进行了修订。每年上半年,我委推动各区住建委、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作为三方评价主体对上一年度物业企业信用情况分别进行评价,将各自评价情况录入信用评价系统,真正将企业服务好坏的评判权交到业主手里,最终的评价结果通过信用中国(天津)进行公布。

三、关于建设解决使用维修资金等实际问题的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的建议

前面向您介绍过,我市依托智慧住建系统建设的物业服务平台的核心功能即为业主投票,业主只需要通过手机登录“津心办”微信小程序进入“旗舰店-市住建委-物业服务”输入个人产权信息,完成业主身份认证,就能足不出户参与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小区公共事项表决等事项的投票表决。此外,我市已建立房屋维修资金APP,业主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中登录“维修资金APP”就能查看到业主持有房产的“分户信息、流水信息、结存单”以及“专项工程、应急工程”情况等信息,还可以查询房屋维修资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同时,业主也可在维修工程意见征询期间,通过“维修资金APP”参与表决。

四、关于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委已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作为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的重要举措,纳入2025年重点工作向各区进行部署。一方面指导鼓励有条件、有能力、服务质量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家政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另一方面结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等内容,在保障安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整合社区闲置资源,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从便利消费、老年助餐、邮政、快递服务、废旧物资回收等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继续引导支持发展智慧物业。持续完善智慧住建平台使用功能,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好智慧住建平台,推广应用“物业服务平台”;持续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物业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业主提供个性化、精细化、高品质服务。

2025年4月15日   

工作人员: 刘恺 联系电话: 63081236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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