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的建议,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订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修订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标准标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建议,市发展改革委表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其中,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机电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机电设施设备技术参数或者实际运行成本据实收取。从目前的物业收费水平看,我市前期物业收费标准与其他城市相比大体相当。若收费标准不能适应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和业主需求,也可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确定价格,价格机制相对灵活。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成本构成以及物业服务合同制定和变更的情况,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同时,一方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关于推广菜单式收费价格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推广菜单式收费价格,优化物业收费标准,推动市、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相关建议,市发展改革委表示,依照我市有关规定,已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入住两年以上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后,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或业主)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确定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大会(或业主)提出的需求据实测算确定收费标准,并在业主大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关于明确相关等级服务标准的建议
目前,我市物业管理服务分别从综合管理、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和共用部位养护五方面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置了明确的服务标准。同时,市住建委搭建了统一的物业信息公示平台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街镇社区免费使用。指导各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平台公示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服务标准、管理规约、公共收益、政策法规、业主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同时,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人员职责分工、物业服务联系方式等;建立“两箱三栏”,定期收集意见建议,公开公示管理规约、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收支以及小区公共事务等信息。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工作,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红色物业”,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新需求。
2025年4月7日
工作人员: 刘恺 联系电话: 6308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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