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云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二十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城市更新行动为主线,以更新项目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2021年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19家市级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委组建了城市更新处,积极履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和项目单位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建立了市财政、规划资源、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各区参照市级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的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联动、专家论证、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
二是科学制定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分区域制定更新策略,提出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人居环境、生态建设、城市品质、安全韧性等5方面提升计划,开展科创学圈培育、完整社区建设、建筑领域双碳、风貌保护提升、基础设施改善等16项更新工程,涉及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等44项重点任务,明确环外各区的更新策略;提出加强组织推动、严格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法规政策等措施,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健全政策机制。为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规范开展,我市逐步完善政策措施体系,服务城市更新项目高效实施。印发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部门职责及配套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涉及融资平衡内容的函》,从平衡地块测算、资金测算和债务等方面对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融资平衡有关内容和表述进行规范。印发《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在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阶段深入开展规划土地相关工作支持城市更新项目更快落地实施的函》,支持各区在编制城市更新项目策划方案时,同步按照审批要求深度开展规划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土地供应方案等相关工作。编制印发了《天津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特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更新项目与产业融合发展。2025年1月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各区主体责任、强化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和实施管理,确保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实施。积极推进《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2024年10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预计今年报市人大常委会审定。
四是做好项目谋划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新”“三量”部署要求,坚持全域实施与重点项目一体推进,充分挖掘各类闲置资源,谋划实施更新项目。聚焦科创学圈建设,实施了南开区天拖片区、河北区美院片区更新项目,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商旅文融合发展,着力优化产业业态和空间布局,实施了和平区先农大院及周边更新项目;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了红桥区西站西片区更新项目;和平印象城引入“二次元业态”,樘院、一尺花园等一批微更新项目投入运行,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我市片区类城市更新项目包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不同内容,让城市空间焕发新活力、激发新动能,助力城市业态、功能、品质提升。
五是坚持加大多元资金投入。编制《城市更新产品手册》,明确针对更新项目的33类金融产品,便于实施主体对接选择。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信托基金、国有企业、商业性金融机构等参与城市更新,有序推进各类投融资模式实践,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城市更新。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专项债等各类资金,保障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改造。2024年共争取4026万元中央资金支持4个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六是坚持城市更新项目专业运营。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投资建设的通知》明确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更新改造项目。在实施路径上更加强调运营导向,更加关注内容和长远活力,在方案制定中强调无运维不更新,引入专业化运维主题,创造更多运营新模式、新方式。如,河北美院项目引入江苏润业集团,金钟河大街项目引入碧桂园等,大幅提升了项目盈利能力。同时,推动各区充分学习社会资本经验理念,提高更新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和落实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各级快速高效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优化城市更新工作流程,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各区完善区级工作机制,分别做好项目指导、监督,推动城市更新纳入整体考核,健全实施机制,加强城市更新模式探索。研究细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等路径机制,健全引导制度、激励机制、配套政策,摸索企业、产权人、居民等多主体参与机制,探索运营前置和全流程一体化推进。
二是持续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聚焦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做好城市更新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编制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今年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围绕项目发展需要,健全规划管理、用地审批、房屋拆迁、项目监管、金融财税、市场运作等政策,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政策支撑。
三是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实体产业和新兴产业导入,鼓励城市更新项目引入专业化实施、运营主体,形成联动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更新解决方案。探索“三师”进社区机制,组织设计师、建造师、工程师等进社区、进项目,发挥摸排本底、对接居民、实施建议、过程监督等作用,参与服务方案设计、产业导入、融资引资、运营维护等全周期管理和更新实施评估等工作。编制《天津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加大对更新政策、优秀项目、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和城市更新新理念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更新改造工作的认识。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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