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的函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要求,2004年7月12日至14日,我市对在建的10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供电综合楼项目的设计中标单位是境外的李名仪/延丘勒建筑师事物所。按照有关规定,结构设计必须由国内设计单位承担。因此,该项目最终是由李名仪/延丘勒建筑师事物所与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设计。目前,中标单位与合同备案不一致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工程已竣工。
二、地铁一号线改造工程已整改,并办理了设计招标备案手续。
三、天津大学25#教学楼工程已经整改,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四、地铁一号线改造工程第33合同段、海光寺车站、西北角车站建设程序手续现正积极办理中,近期可办理完毕。
特此函达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质量 检查 函
(共印15份)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04年12月2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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