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便函〔2012〕88号
关于开展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 [2012]80号)要求,决定对我市建筑业企业中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所有建筑业企业要做好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工作。
二、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注册二级、三级建筑业企业;各局、集团(总)公司负责下属企业,做好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工作。
三、各建筑业企业在中国建造师(www.coc.gov.cn)上如实填写本企业所有取得《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并于2012年10月30日前,按报送程序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5日前,报送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5号窗口。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24538461 24538422
附件:取得《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执业情况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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