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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干混砂浆运输车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的通知(已废止)
来源: 天津建设网 时间: 2014-05-12 15:55:00

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干混砂浆运输车

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的通知

 

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全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经我委研究决定,全市干混砂浆运输车要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干混砂浆运输车须统一安装车载除尘器,未安装车载除尘器的干混砂浆运输车于2014年7月31日后,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受市建设交通委委托,由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散水管理中心”)承担全市干混砂浆运输车安装车载除尘器日常推动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安装车载除尘器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及有关单位,可向市散水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验收,市散水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并按照有关程序给予相应补贴,验收完成情况每月报送市建交委。

四、凡新建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购置的干混砂浆运输车,须安装车载除尘器,并作为新建企业的一项申请必要条件。

五、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及各区县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该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01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 印发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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