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颁发山东方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拥有技术—方兴波形沥青改性防水板“四新”技术评估证书和批准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的函
山东方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按照《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规定》(建科〔2011〕469号)文件要求,报送的方兴波形沥青改性防水板“四新”技术资料收悉。经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通过并在天津建设网上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对该技术颁发“四新”技术评估证书,并将企业标准《方兴波形沥青改性防水板应用技术规程》在我委备案。
“四新”技术评估证书号为:建科技评字〔2014〕第036号;
天津市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号为:DBQ29-86-2014。
“四新”技术证书自颁发之日起,与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同为有效期两年。
2014年9月29日
(联系人:云立祥、邵忠国;联系电话:022-2846860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各区县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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